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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学习标兵”选树活动的通知
2024-04-03     (点击: )

各团总支、学生会:

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学风建设,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。用先进典型号召、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共建优良学风,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。校团委开展2023年度“学习标兵”选树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范围

全体在校生。

二、选拔条件

(一)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。

(二)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不良现象,无违纪现象,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活动,为学校整体学风建设起到促进作用。

(三)秉持“明德笃学 知行合一”校训精神,积极弘扬“爱国 诚信 团结 奋进”校风和“勤学善思 经世济民”学风,学习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学习成绩优秀,并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:

1.2023年度学期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第一的学生(每学期1名,共2名);

2.在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中,成绩优异的学生(各学院可结合笔试、面试及录取等情况进行推荐,不超过10名)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参加评选“学习标兵”的学生需提供正面照一张和4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(个人简介、学习情况介绍和经验分享等内容)。报送的材料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,各团总支于4月20日前,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10办公室(电子版以“**学院+学习标兵”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:hnczjrtw@126.com,联系人:李建芳 )。

 

附件:2023年度“学习标兵”登记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4月3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2023年度“学习标兵”登记表

学院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班级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

 

性别

 

 

学号

 

民族

 

政治面貌

 

担任职务

 

评选条件

□专业第一       □考研优异

刘珂,女,2004年出生,中国共青团团员,工程造价一班学生。自考入大学以来,

 一直保持着良好学习的习惯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,是一名勤奋学习的普通学生。在

 在校期间尊敬师长,爱护同学,积极参与校园活动,为班级做出一定的贡献。

   作为一名大学生,我深知自己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,在校期间,努力增强自

 的专业技能,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,在这一学年里,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,保持自律,认真学习专业知识、拓宽视野,努力做到全面发展。

在学习上,我没有仅拘泥于课本知识,对自己的专业进行了更多的学 习,对所学有了更深的理解,让自己拥有更大的知识储备量,提升自己的实力。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,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,我一定继续努力,追求更优秀的自己,绝不会负老师和同学们的期望。

本人签名:    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

学院

意见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盖章) 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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